深圳新星拟使用3.4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12个月
发布日期:2026-04-28 09:45 点击次数:155
[财经网讯]4月8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78,证券简称:深圳新星)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4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5.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23亿元。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243.2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项目进度(%)
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
18,792.30
11,314.29
60.21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20,000.00
3,384.30
16.92
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9,500.00
9,506.82
合计
58,292.30
24,205.41
41.52
公告指出,公司前次使用的3.4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融资,降低财务费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公司表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本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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